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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城市名泉路东段至孟子湖新区供热管网工程直埋保温管、管件及固定节设备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招标文件“附件一:评标办法”现变更为:

一、报价40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若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 家时,不再去掉最高、最低报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A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时得满分4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A相比,每增加1%0.5分,每减少1%0.4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此项最低得0分。

二、商务部分16

⑴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资信、财务状况等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分别为4分、3分、2

投标人201211以来承担的供热直埋保温管业绩(合同内必须含管径DN1200或以上的直埋保温管;以供货合同原件和使用单位的业绩评价证明原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每个得2分;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4000万元以下(不含4000万元)的,每个得4分;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或以上的,每个得6分。

此项最高得12分。

三、技术部分44

1、技术性能和功能(8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功能主要参数指标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好档得87分,中档得75分,差档得54

2、原材料的产品质量 (12)

⑴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使用的螺旋焊缝钢管的产品质量、品牌,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分别得3分、2分、1分。

⑵投标人承诺管径DN1000及以上的螺旋焊缝钢管使用宽度为1.5或以上的卷板制造的,得1分。(承诺须由投标人自拟格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⑶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其他主要原材料(聚乙烯原料、聚氨酯泡沫原料等)的产品质量、品牌,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分别得8分、5分、2分。

3、生产设备规模(8分)

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材料证明生产设备的规模、生产能力、设备的先进程度,投标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测设施手段科学、可靠。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好档得86分,中档得64分,差档得42

4售后服务(3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分别得3分、2分、1分。

5、供货时间安排(3分)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时间安排,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分别得3分、2分、1分。

6、现场补伤补口人员、机具设备及时间的安排(3分)

根据投标人现场补伤补口人员、机具设备及时间的安排,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分别得3分、2分、1分。

7、产品对本项目的适用性能表述(7分)

投标文件中有对产品在本项目应用过程中的热损失计算,而且其计算数据应与投标文件中其他文件相符合(如检测报告),并且保证计算结果能够满足项目的要求。综合评定好、中、差三个档,好档得75分,中档得53分,差档得31不能提供热损失及温降计算的、计算不合理或无可靠依据的,不得分。

说明:1、评分计算过程中,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总得分相同者,总报价低的名次在前;总报价也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商务部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投标单位在本招标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在2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应选择一个标段中标,放弃其它标段,由放弃标段中排名第二的作为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在本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也不能作为其他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此情况,应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由其他投标单位依次递补。

4、郑重提醒:中标人的以上验证资料将在公示期内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并实地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变更公告栏目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邹城市岗山路1359               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 

    编:         273500                     编:         273500        

联 系 人:      惠斌   赵大洋             联 系 人:          於微         

联系电话:      0537-5262005              联系电话:       0537-5272266    

    真:      0537-5262005                  真:       0537-527226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zhichengzaojia@126.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5317989(政府投资工程交易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察科)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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