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0: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8-1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5XSZFCG267G |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 | ||||||||||||||||||||||||||||||||
三、补充事项: | 招标编号:2015XSZFCG267G 1、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有冲突,现统一修改为2015年8月27日14时20分; 2、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4、在象山地区设有分公司得2分(分公司必须工商注册一年以上,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象山地区有划线施工队伍的另加1分(有相应的资料证明,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 现修改为:4、在象山地区设有分公司得2分(分公司必须工商注册一年以上,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象山地区有固定划线施工队伍(3人及以上)的另加1分(根据社保缴纳证明一年及以上,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标段二中的清单:
现修改为: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1日 |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敏霞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附件:267G公路段、交警大队标线_201586171449.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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