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中学饭堂及小卖部承租管理服务项目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中学饭堂及小卖部承租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09-1541SDG33637/02)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29页标段一“商务评价”的序号2、3、4点内容修改为: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2 |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或以上证书的,得2分。 (须在有效期内,以证书复印件为准) | 2分 |
3 | 投标人有承担过规模达1500人或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学校/事业/机关单位)小卖部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分为9分,无得0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未能反映人数,则必须提供合同及用户的人数证明函,否则不得分,人数证明函必须加盖用户公章)。 | 9分 |
4 | 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有同类项目小卖部业绩用户评价的(学校/事业/机关单位):每提供1份达到优秀或良好以上的用户评价的得3分,良好以下的用户评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用户评价复印件。 | 9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29页标段二“商务评价”的序号5点内容存在笔误,现修改为: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5 | 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有获得区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方面的荣誉奖励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 4分 |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1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27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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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