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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北京市第十八中方庄校区、附小局部修缮工程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十八中方庄校区、附小局部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HCZB-2015-ZB1278-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凌

联系方式: 010-63509799-861

2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新】输变电工程(专业)叁级或【旧】送变电工程(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

4.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5各标段具体资质等要求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

现变更为: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新】输变电工程(专业)叁级或【旧】送变电工程(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4各标段具体资质等要求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发生变更!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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