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柳州人口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柳州人口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LZG15-31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2-885722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8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LZG15-312关于柳州人口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5年8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柳州人口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采购(采购编号:LZG15-312)采购公告,因采购单位需求变化,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2页《公开招标公告》第五款“五、投标人的资格”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款第六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竞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4)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5)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
3、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款第一条“2.1.1资格证明文件”中“(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现变更为“(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原件核验,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款第一条“2.1.1资格证明文件”中“(5)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现变更为“(5)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原件核验,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复印件)”;
5、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款第一条“2.1.1资格证明文件”中“(6)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限)”现变更为“(6)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限)(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原件核验,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复印件)”;
6、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款第一条“2.1.1资格证明文件”增加“(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
四、其它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西柳州市友谊路6号
联系人:李成 联系电话:0772-389233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联系人:敬伟 联系电话:0772-8857228 8857258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西柳州市友谊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成 (0772-38923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敬伟 (0772-885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