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补充采购)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08月07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应采购人的要求,现就采购文件下列内容进行修正调整,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补充采购 项目编号:TC2015(SZ)XZ170
2.修正调整内容:
| 修正涉及内容 | 原文件描述 | 修正调整后描述 |
1 | P6“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项 | 供应商须是佛山市范围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 供应商须是佛山市范围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
2 | P37“资格性文件清单”- “文件内容要求”-第5项 | 佛山市范围内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 | 佛山市范围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 |
3 | 递交的延期协议书数量 | —— | 一式七份 |
3.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其它内容均不变。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传真:0757-83039255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联系电话:0757-83209129 传真:0757-83209110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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