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猎德街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第18页“(五)项目内容:由于原有场地及经费有限,为能给居民更方便、更好的服务,依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办【2011】22号文“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一点、社会支持一点、机构自筹一点的方式组织各类社会资源的投入”及“根据实际需要,多渠道解决街道家庭服务中心场地,盘活国有产权闲置场地,通过零租金或象征性租金的方式用于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投标人在保证场地合法性及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前提下最好能免费提供猎德街范围内或距离猎德街辖区范围1000米内,步行时间15分钟内不少于500平方米(现有猎德家综一半的场地面积)的场地,承诺每年使用频率不低于50次,使用期为满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少3年的场地以增加猎德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场地。” 更正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第18页“(五)项目内容: 由于猎德街地处珠江新城,辖内外国领事馆及各大企业众多,且管辖区域呈长条形东西走向。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位于辖内东侧南国花园社区,目前服务辐射的范围仅限于猎德大道以东的华海等4个社区,猎德大道以西的远洋、利民社区及辖内各大企业享受不到相应的服务,为此,特提出针对外国人和企业开展特色服务,针对辖内西侧社区居民开展均衡服务。” 2、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第23页“六、应标机构商务要求”增加“(七)★同一法人举办的社工机构在全市承接的家综服务项目不得超过6个,且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家综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在全市范围内的家综服务项目列表、项目协议书、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更正时间:2015年8月10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公告后,在回执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当日内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刘小姐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海清路73号
电话: 020-38740250 传真: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小姐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郑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2226317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769766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程文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