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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区惠康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的澄清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3: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yjy.xinhui.gov.cn)上发布的新会区惠康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项目编号:XH2015-137)招标公告,因招标公告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

4. 投标人报名要求:

4.1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城振兴二路73号)报名。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提供2015年6月份的社保证明文件。

澄清/更正为:

4. 投标人报名要求:

4.1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城振兴二路73号)报名。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提供2015年6月份的社保证明文件。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7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及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及修改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13680418666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三楼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529100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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