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影视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4: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我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大连市公安局影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ZY-2015-0807)的采购公告,现做如下更正:
原采购公告: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14日13:00至2015年08月14日13:3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七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14日 13:30:00;
(4)谈判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七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
现更正为: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19日8:30至2015年08月19日9:0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19日 9:00:00;
(4)谈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公司: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学士街41号
联系人:郝苗苗
电话:0411-82209563
传真:0411-8220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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