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层监管部门检测设备配备项目
检测设备配备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层监管部门检测设备配备项目
2、项目编号:0733-156231103401
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5、招标人联系方式:010-50959606
6、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京城大厦A座8层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865055
9、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5月15日
10、 项目暂停日期:2015年5月27日
11、 项目更正日期:2015年8月10日
12、 更正事项:
1、原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一号会议室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11号福建大厦酒店二层福建堂
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增加:
样机递交及演示
(1) 根据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每类产品提供样机一台/套。
(2) 样机要求:手持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试剂一套;手持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一台;数字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一套;药品保健品快速筛查检测仪及配套试剂一套。
(3) 样机需独立密封包装,包装外注明招标编号、产品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
(4) 样机递交截止后,招标代理将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样机的操作进行现场演示,以供现场评标。演示结果将作为评标依据,同时评标样机将现场封存并将作为日后生产的产品检验依据,如质量下降,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并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5) 样机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递交样机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样机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11号福建大厦酒店二层 福建堂
样机演示内容及评审标准
1、 手持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试剂
演示内容:
(1)、检测功能及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均在手持机上实现。
(2)、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检测结果依据食品类别、检测项目和相关标准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可实现按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样品名称等多种要素统计和查询功能。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应能实现直接从管理平台接收到检测任务,可将检测结果直接上报管理平台。(作为现场演示所需的模拟管理平台投标人需自行准备)。
2、 手持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演示内容:
(1)、检测功能及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均在手持机上实现。
(2)、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检测结果依据食品类别、检测项目和相关标准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可实现按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样品名称等多种要素统计和查询功能。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应能实现直接从管理平台接收到检测任务,可将检测结果直接上报管理平台。(作为现场演示所需的模拟管理平台投标人需自行准备)。
3、 数字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
演示内容:
(1)、整机一体化要求:单一电源接口,包含标书中要求的检测模块;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
(2)、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检测结果依据食品类别、检测项目和相关标准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可实现按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样品名称等多种要素统计和查询功能。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应能实现直接从管理平台接收到检测任务,可将检测结果直接上报管理平台。(作为现场演示所需的模拟管理平台投标人需自行准备)。
4、 药品保健品快速筛查检测仪及配套试剂
演示内容:
(1)、装置型式:便携式。
(2)、检测操作:可实现简单快速的筛查(需描述操作步骤)。
(3)、结果判断:要求能给出直观筛查结果。
(4)、安全性:简述筛查原理和构成,确保对使用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没有影响或危险。
3、第二章技术总体要求
一、手持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试剂(500套)
原文件:
2 结果输出:仪器能给出直观检测结果。
变更为:
2 结果输出:仪器能给出直观检测结果(根据食品类别、检测项目和相关标准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3.6投标单位自带样机、全部项目检测卡、模拟管理平台,附件箱等所有演示需要的物品,现场进行任务下达、任务接收、检测、结果判定、结果上报、结果查询、分析统计全流程演示。为确保样机演示效果,投标单位应提前完成12个项目的测试,每个项目不少于10个样本的检测结果,便于演示结果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同时在现场进行火腿肠中亚硝酸盐的(包含前处理)全流程检测演示。
二、手持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200套)
原文件:
2 结果输出:仪器能给出直观检测结果。
变更为:
2 结果输出:仪器能给出直观检测结果(根据食品类别、检测项目和相关标准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3.6投标单位自带样机、全部项目检测卡、模拟管理平台,附件箱等所有演示需要的物品,现场进行任务下达、任务接收、检测、结果判定、结果上报、结果查询、分析统计全流程演示。为确保样机演示效果,投标单位应提前完成12个项目的测试,每个项目不少于10个样本的检测结果,便于演示结果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三、数字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2套)
原文件:
1.3检测项目≥45个
2.1*主机:一体化设计,同一台仪器上至少包含分光光度比色检测模块、胶体金检测模块、上转发光检测模块、数字化管理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孵育模块等。
2.1.3上转发光检测模块
2.1.3.1光源:红外激光器
2.1.3.2 波长:980nm,中心波长偏差≤10nm
2.1.3.3检测时间<30s;
2.1.3.4精密性:重复测量变化≤15%
2.1.3.5稳定性:变化≤15%
3.1*检测试剂、检测卡至少包含以下44个项目,可在同一台仪器上实现检测。方法检出限满足3.2、3.3、3.4表格中对各项目的检出限或灵敏度要求。分光光度比色检测次数不少于1000次,胶体金检测试剂不少于500次,上转发光检测试剂不少于100次。试剂种类可由用户在以下列表中自选,按用户要求分批供货。
3.4上转发光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灵敏度 |
1 | 单增李斯特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2 |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定量检测 | 104CFU/ml |
3 | 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4 | 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5 | 肠炎沙门氏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6 | 伤寒沙门氏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7 | 霍乱弧菌O1群定量检测 | 104CFU/ml |
8 | 霍乱弧菌O139定量检测 | 104CFU/ml |
9 | 副溶血弧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10 | 猪霍乱沙门氏菌定量检测 | 105CFU/ml |
变更为:
1.3 检测项目≥38个
2.1*主机:一体化设计,同一台仪器上至少包含分光光度比色检测模块、胶体金检测模块、食源性致病菌检测模块、数字化管理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孵育模块等。
2.1.3食源性致病菌检测模块
2.1.3.1检测卡,便于携行和现场使用,可检测食品样本;
2.1.3.2*检测结果定量显示,检测卡常温保存;
2.1.3.3稳定性(RSD)≤15%
3.1*检测试剂、检测卡至少包含以下38个项目,可在同一台仪器上实现检测。方法检出限满足3.2、3.3、3.4表格中对各项目的检出限或灵敏度要求。分光光度比色检测次数不少于1000次,胶体金检测卡不少于500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卡不少于100次。试剂种类可由用户在以下列表中自选,按用户要求分批供货
3.2分光光度比色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出限 |
1 | 食品中亚硝酸盐快速定量检测 | 10mg/kg |
2 | 双氧水快速定量检测 | 10mg/kg |
3 | 农药残留快速定量测定 | 5%(抑制率) |
4 | 食品中二氧化硫快速定量检测 | 5mg/kg |
5 | 食品中甲醛快速定量检测 | 10mg/kg |
6 | 面粉中溴酸钾快速定量检测 | 1mg/kg |
7 | 吊白块快速定量检测 | 10 mg/kg |
8 | 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快速定量检测 | 0.1g/100ml |
9 | 食品中碱性橙Ⅱ快速定量检测 | 5mg/kg |
10 | 食盐碘含量快速定量检测 | 25mg/kg |
11 |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快速定量检测 | 0.5mg/kg |
12 | 安赛蜜快速定量检测 | 0.2g/kg |
13 | 食用油酸价快速定量检测 | 0.2KOH mg/g |
14 | 食用油过氧化值快速定量检测 | 0.058g/100g |
15 | 茶叶菊酯快速定量检测 | 0.5mg/kg |
16 | 油脂中丙二醛快速定量检测 | 0.1mg/100g |
17 | 酒中甲醇快速定量检测 | 0.25g/L |
18 | 蜂蜜中羟甲基糠醛快速定量检测 | 20mg/kg |
19 | 乳品中硫氰酸钠快速定量检测 | 5mg/kg |
3.3胶体金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灵敏度 |
1 | 黄曲霉毒素总量快速检测 | 5μg/kg |
2 | 黄曲霉毒素毒素B1快速检测 | 10μg/kg |
3 | 黄曲霉毒素M1快速检测 | 0.5μg/kg |
4 | 玉米赤霉烯酮快速检测 | 60μg/kg |
5 | 呕吐毒素快速检测 | 100μg/kg |
6 | 氯霉素快速检测 | 0.1μg/kg |
7 | 磺胺类多残留快速检测 | 10μg/kg |
8 | 氟喹诺酮快速检测 | 50μg/kg |
9 | 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 | 5μg/kg |
10 | 沙丁胺醇快速检测 | 5μg/kg |
11 | 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 | 5μg/kg |
12 | 三聚氰胺快速检测 | 300μg/kg |
13 | 罂粟碱快速检测 | 100μg/kg |
14 | 孔雀石绿快速检测 | 5μg/kg |
15 | 四环素类快速检测 | 25μg/kg |
3.4食源性致病菌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单增李斯特菌定量检测 |
2 |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定量检测 |
3 | 沙门氏菌定量检测 |
4 | 副溶血弧菌定量检测 |
3.7投标单位自带样机、全部项目检测卡、模拟管理平台,附件箱等所有演示需要的物品,现场进行任务下达、任务接收、检测、结果判定、结果上报、结果查询、分析统计全流程演示。为确保样机演示效果,投标单位应提前完成38个项目的测试,每个项目不少于10个样本的检测结果,便于演示统计分析、结果查询功能。同时在现场进行粉丝中二氧化硫、猪肉中盐酸克伦特罗及牛奶中大肠杆菌O157,3个项目的检测演示。(投标人需自带以上三个项目的样本处理液,现场不再演示前处理过程。)
四、药品保健品快速筛查检测仪及配套试剂(505套)
变更为:
包含减肥曲明类检测装置及配套试剂耗材,降糖双胍类检测装置及配套试剂耗材,及必须的样品前处理工具,并需配有对应的快检箱,并用于快速筛查与检测药品和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的减肥曲明类物质和降糖双胍类物质。
检测项目技术要求及指标:
1.适用对象:对宣称为纯中药的减肥类、降糖类固体中成药和保健食品进行定性筛查。减肥类对应筛查是否含有非法添加的西布曲明,降糖类对应筛查是否含有非法添加的二甲双胍或苯乙双胍。
2.检测速度:每小时筛查量≥20个。
3.结果输出:要求能给出直观筛查结果。
4.应用:有过相关监管应用的基础,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检测方法:电化学检测法或其他具有同等效果的检测方法。
6.装置型式与有效期:便携式。如需用电,则应内置可更换电池,且开启状态下可连续工作24小时,关机情况下可待机1年以上`。如不需用电,则应保证在装备交付后1年内有效。
7.安全性: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没有影响或危险。
8.准确度与耐用性:提供必要的培训,使不同专业背景人员都能准确熟练操作。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的相关要求,对随机抽取的样品进行阳性判定时,假阳性率应不大于20%,正确率应大于80%。
9.配置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规格 |
1 | 快检箱 | 含样品研磨袋220个,无齿平嘴钳1把,操作手册1份,能盛放相应的筛查装置及配套试剂耗材。 | —— |
2 | 减肥曲明类物质 快速筛查检测装置 | 含检测装置,及100次测定用试剂耗材。 | 100次/套 |
3 | 降糖双胍类物质 快速筛查检测装置 | 含检测装置,及100次测定用试剂耗材。 | 100次/套 |
原文件:
2 综合评审
项目分类 | 分项标准 | 分值 | 说明 | |
一 价格 (30分) | 价格计算公式为: Rn=(Cn/Cm)×30 | 30 | 其中:Rn: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Cm:投标价或评标价(即折后价)(如适用) Cn:最低价或最低评标价(即折后最低价)(如适用)。 折扣比例见备注。 | |
二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 2012-2014年在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经评审确认有效业绩(合同)的个数打分。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并与本次采购仪器相关者得2分,最高得10分。 | |
三 技术规格及性能 (50分) | 技术参数 | 45 | 基准分为45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 1.关键指标,即加注“*”的参数:不满足直接导致废标; 2.一般指标,即非加注“*”的参数:1项负偏离扣2分;最多扣45分; | |
技术水平、性能和适用性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的水平、性能及适用性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 | ||
(10分) | 培训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
保修方案 | 4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可相应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4分。 | ||
售后服务承诺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横向比较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 ||
五 总分 | 合计100分 |
变更为:
项目分类 | 分项标准 | 分值 | 说明 | |
一 价格 (30分) | 价格计算公式为: Rn=(Cn/Cm)×30 | 30 | 其中:Rn: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Cm:投标价或评标价(即折后价)(如适用) Cn:最低价或最低评标价(即折后最低价)(如适用)。 折扣比例见备注。 | |
二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 2012-2014年在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成功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覆盖整个合同金额的发票复印件和相应的用户验收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经评审确认有效业绩(合同)的个数打分。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并与本次采购仪器相关者得2分,最高得10分。 | |
三 技术规格及性能 (50分) | 技术参数 | 30 | 基准分为30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 1.关键指标,即加注“*”的参数:不满足直接导致废标; 2.一般指标,即非加注“*”的参数:1项负偏离扣2分;最多扣30分; | |
现场演示 | 15 | 现场演示全部合格得15分,有任一项不合格得0分。 | ||
技术水平、性能和适用性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的水平、性能及适用性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 | ||
(10分) | 培训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
保修方案 | 4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可相应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4分。 | ||
售后服务承诺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横向比较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 ||
五 总分 | 合计100分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