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装修工程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0: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城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装修工程更正通知
编号:改-NBITC-20153367G-1
经研究,现对招标编号为NBITC-20153367G的宁波城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装修工程的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后70天完成(商铺水电部分必须在9月1日前完成);
现调整为: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后90天完成(商铺水电部分必须在9月1日前完成);
(2)原开标日期为:2015年8月19日14:00
现调整为:2015年8月21日14:30
(3)招标控制价原为:本工程控制价为1996056元整,即为评审控制价。投标单位报价浮动率在-3%(含)~-8%(含)之间,即1936174元(含)到1836372元(含)为有效报价,超过合理范围的上限不能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现调整为:本工程控制价为1996056元整(其中暂定价部分36000元,暂定价不作下浮),即为评审控制价。投标单位报价浮动率在-3%(含)~-8%(含)之间,即1937254元(含)到1839252元(含)为有效报价,超过合理范围的上限不能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控制价作相应调整。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说明。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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