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街采购保安服务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第2页: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证明; 2、投标人须持有设区的市级(含)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第 21页 “五、付款方式 2、服务费包括保安人员的工资和补贴(节假日补贴、加班费、夜餐费)、服装购置费、器械装备购置费、社会劳动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住宿(餐饮除外)、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培训费、会议费、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费、税费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 23页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 23、24页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 24页 “十一、合同生效: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 更正为: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第2页: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证明; 2、投标人须持有设区的市级(含)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第 21页 “五、付款方式 2、服务费包括协议期间劳务管理费和通过保安公司支付的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的工资和补贴(节假日补贴、加班费、夜餐费)、服装购置费、器械装备购置费、社会劳动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住宿(餐饮除外)、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培训费、会议费、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费、税费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 23页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保安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审核乙方提出的保安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保安员; 5.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乙方须在保证保安岗位正常执勤的前提下1日内予以补充; 6.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与其派遣的保安员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发放的工资是否符合法定最低标准,有否按时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相关的文件与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将乙方派遣的保安员退回乙方: (1)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3)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8.协助乙方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9.甲方有权自乙方《保安服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之日起单方解除本合同。 10.招标文件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改建甲方提供使用的办公用房、或改变设施的使用功能; 4.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5.乙方须与其派遣的保安员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其派遣的保安员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派遣的工作内容; 6.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其派遣的保安员上岗所需要的上岗知识与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其派遣的保安员的安全,乙方派遣的保安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派遣的保安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乙方派遣的保安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8.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依法支付其派遣的保安员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依法为其派遣的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乙方未尽上述义务而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派遣的保安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乙方应当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其派遣保安员工伤保险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11.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 23、24页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及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除已接受的服务款项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合同签署前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期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甲方经验收将在合同到期后15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将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 24页 “十一、合同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二、本项目更正时间:2015年8月7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公告后,在回执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当日内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丘小姐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岗路36号
电话: 020-37280214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丘小姐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7280214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2226317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769766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江丽青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22263173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