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有以下事项需要澄清和变更,具体如下:
1、能效等级变更为:按照国家新2级能效标准及以上;
2、室内(低-高档风)噪音(DB)变更为:≤38;
3、室内噪音(DB)变更为:≤52;
4、室外噪音(DB)变更为:12-25;
5、重量(kg)变更为:室内机/室外机≥10.5/36.5;
6、能效比变更为:≥3.49;
7、交货期变更为: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因学校开学前要将空调安装完毕,而合同签订需要一段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可先进行安装调试;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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