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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教育局智能教育评价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就佛山市教育局智能教育评价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P29“综合评议指标表”的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变更为:

评议内容

序号

评审细则

分值

技术部分

(60%)

3

对用户需求的分析和理解程度

根据是否充分理解了采购内容需求;是否充分考虑了用户原有

系统的综合利用进行相对打分:

优:2分;良:1分;可:0.5-0分

2

4

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合理性

对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优:2分;良:1分;可:0.5-0分。

2

5

系统软件技术架构方案

对项目系统软件技术架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优:2分;良:1分;可:0.5-0分。

2

6

评价系统优化升级实现功能

系统登录:3:2:1-0分。

评价任务管理:3:2:1-0分。

数据管理:3:2:1-0分。

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管理:3:2:1-0分。

三级指标的计算模型配置:3:2:1-0分。

问卷管理:3:2:1-0分。

评价监控::3:2:1-0分。

用户信息管理::3:2:1-0分。

评价的实施::3:2:1-0分。

专家审阅打分::3:2:1-0分。

计算绩效分值::3:2:1-0分。

结果展示和查看::3:2:1-0分。

36

7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进度计划合理,保障措施有力,3分;

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有相应保障措施,2分;

进度计划不合理,保障措施不完备,1-0分。

3

9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理情况

1、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高

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中级职称或

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经理最高职称或证书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

最高得2分。

2、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承担教育信息化系统开发经验的,得2分;

本项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计分。

4

10

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

具有计算机专业的正教授或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技术职称的

人数,每个得2分;

具有计算机专业的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

人数,每个得1分;

具有计算机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数,每个得0.5分。

注:

1、上述人员以最高职称或学位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各

人员累计最高得6分。

2、须提供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或所获得的博

士、硕士学位证书,及近三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计分

6

11

软件著作权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每项

得1分,最高2分,不提供得0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

12

系统培训与支持体系

针对项目特点设计培训方案,内容描述清晰,提供良好的培训

场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体系,能够保障项目验

收后及时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有详细的措施描述,3分;

 

培训方案基本完备,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体系设计基本完善,2

分。

培训方案不完备,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体系设计不完善,1-0

分。

3

价格部分

(15%)

13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

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价 = 评审价格的最低价 = 满分(15)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 × 15

15

二、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8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教育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5018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庞先生、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14、83921421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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