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变更公告
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7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有关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编号:洛偃采(2015)华联003
二、变更信息:
原招标公告内容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资格要求: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均具有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2 监理标资格要求:
(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 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31 日至2015年 8 月 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施工标:
(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
监理标:
(6)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资格要求: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2 监理标资格要求: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31 日至2015年 8 月 1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施工标:
(9)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监理标:
(6)企业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3036987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联 系 人:郜先生
电 话:0379-65260919 13460418669
邮 箱:gdhll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