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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武林港疏港大道-武林至上渡沿江公路提级改造项目路基工程施工YLGGG20152002-PN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5-08-04 1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南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对武林港疏港大道-武林至上渡沿江公路提级改造项目路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7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出如下通知: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武林港疏港大道-武林至上渡沿江公路提级改造项目路基工程施工

2、原项目编号:YLGGG20152002-PN

3、原公告日期:2015727

4、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727日至2015731

5、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为西江经济带建设全区重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短,为了能够确保项目施工按期推进,现特公告如下更正事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5818 日上午900分”,现更正为“2015820日上午90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户”,现更正为“201589日下午1700分前到户”。

3、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原为“5 %签约合同价”,现更正为“10 %签约合同价”。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30页第二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25.5条款原为“承包人必需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得进行更换。如确需更换,承包人需报招标人批准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伍万元/人次;更换项目总工叁万元/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如需更换,按“承诺函”执行”。 现更正为:“中标公告结束后5天内中标单位必需与业主签订合同,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合同,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后3天内承包人必需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得进行更换,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的对承包人处以20000元违约金//天,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的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违约金//天,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的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违约金//天;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违约金//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代为保管,工程施工完毕交工验收后5天内退回本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进行指纹签到上下班,指纹机由业主封存监管;开工后5天、10天、15......(以此类推,到工程结束为止)检查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要求的,业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处理,并且业主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之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也不予以计量支付;投标单位必需在投标文件的承诺函中承诺履行本项目合同条款,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履行本项目合同条款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第193页承诺函的规定原为“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现更正为“我方承诺履行本项目合同条款及上述承诺,如我方违背了承诺,可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其它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区剑波  电话:0775-4565100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4564468

2、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邮政编码:53710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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