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项目 MC2015-8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6层) |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丰 010-69805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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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28192 |
传真电话:010-61805154 |
项目联系人:张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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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24日 |
更正日期:2015年8月3日 |
更正理由:取消投标人资质第9项 |
更正事项:取消投标人资质第9项、更正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更正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1、原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9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资质(生活污水)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取消该资质要求。 2、原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备注:供应商收到此更正公告后,请务必在24小时内按回执格式以传真形式回复确认。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 月 日 |
回 执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收到你中心发“北京市门头沟区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项目 ”的更正公告,特此回函确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