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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新南大道(荔红南路从工业大道-车城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729日在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的新南大道(荔红南路从工业大道-车城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 GDJHCG201500136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各投标人:

本单位就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新南大道(荔红南路从工业大道-车城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36)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具体如下:

 

一、澄清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17. “投标保证金”原文: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提交”。现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 。

2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17. “投标保证金”原文:4.“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修改为:4. “对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2015年8月3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黄伟杰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楼 

电话:  36807776 传真: 86883106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彭秀怡 项目负责人电话: 3680777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江英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水荫路52号之九12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1363222650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3837737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左扬名  项目负责人电话: 37871723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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