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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关于专用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0: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关于专用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5-G1-4597-31010910-8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7日

变更日期:2015年08月03日

 

变更事项: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XZC2015-G1-4597-31010910-8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27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二.更改说明:

1、本项目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的“更改通知三”中所做的更改撤销。

2、本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法(适用C分标)中的评分办法的第2条:技术分的第(2)款:技术要求响应中原为“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指标及其偏离等情况打分。关键条款(“*”号条款)不满足的取消中标资格;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得8分,非关键条款每条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4分。”,现更改为:“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指标及其偏离等情况打分。关键条款(“★”号条款)不满足的取消中标资格;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得8分,非关键条款每条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4分。”。

3、本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法(适用E分标)中的评分办法的第2条:技术分的第(2)款:技术要求响应中原为“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指标及其偏离等情况打分。关键条款(“*”号条款)及必要功能不满足的直接取消中标资格;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得2.5分,非关键条款每条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0.5分。”,现更改为:“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指标及其偏离等情况打分。关键条款(“★”号条款)及必要功能不满足的直接取消中标资格;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得2.5分,非关键条款每条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0.5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71-5823176  13014984688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2015年8月3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采购人地址:广西南宁青秀区民族大道7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 130777180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工0771—582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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