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大化县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YLHCG20152002-DH更改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因印刷原因2015年大化县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出现了部分错误,现对有误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原为:“本款第一段后增加:1、并附上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2014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还应附上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或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套用证明文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均可”,应更正为:“本款第一段后增加:1、并附上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另外,应附上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原为:“履约担保金额:2%签约合同价,若在《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4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中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的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2%签约合同价”,应更正为:“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若在《关于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中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的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5%签约合同价”。
3、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第三条原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日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以上(含C级)。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2014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准”,应更正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日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关于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以及按照《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以上(含C级)”。
4、投标须知正文部分3.5.资格审查资料原为:“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应更正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另外,还应附上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原为:“偏差率P=97%×(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应更正为:“偏差率P=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信用评价原为:“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宣读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得3分;属A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得2分;属B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得1分;属C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得0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4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中相关规定确定”,应更正为:“信用评价最高得3分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宣读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属A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评价得3分;属B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得1.5分;属C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得0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确定”。
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条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部分原为:“注: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另外,在《关于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桂交建管发〔2011〕25号)中没有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还应附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并加盖单位章)”,应更正为:“注: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另外,还应附上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8、如投标人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换招标文件。领取资料的时间及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及错误的招标文件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二楼领取相关资料。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联 系人:黄工
电 话:0778-582766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巷6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A区
联系人:玉兰
电话:0778-2259865
传真:0778-2259802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