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选择受托管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有德【2015】莞字第 0756号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选择受托管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5〕719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7月30日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七楼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
经办人名称: | 卓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9-23362836 |
澄清事项: | |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3 页第 6 项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7月30日起至2015年08月05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备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修改为: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7月30日起至2015年08月12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备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变更公告日期: | 2015年7月31日 |
备注: |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