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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汽修教学用仪器仪表及场地用灯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5A0129)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8: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汽修教学用仪器仪表及场地用灯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5A0129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2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31日

 

变更事项:

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22分项“发动机实训台”技术参数中第9点内容原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汽车高技能实训交互式考核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现更改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汽车考核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22分项“发动机实训台”技术参数中第10点内容原为:“现场演示:汽车高技能实训交互式考核系统大众帕萨特发动机交互式实景教学系统V1.0,投标现场演示部分”,现更改为:“现场演示:汽车考核系统的功能,投标现场功能演示部分如下”。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第1点内容原为:“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所投产品第22分项“发动机实训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10点内容进行评标现场演示。不作演示,在评分时记零分。评标现场演示所需的设备由投标人自身携带,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备”,现更改为:“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所投产品第22分项“发动机实训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10点内容进行评标现场演示。不作演示或演示功能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评标现场演示所需的设备由投标人自身携带,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备。”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第二条第2点第(3)款内容原为:

(3)演示分                                            满分5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第22分项“发动机实训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10点内容进行评标现场演示并结合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情况进行打分。全部功能演示齐全的得满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作演示的,记零分。

现在更改为:

(3)演示分                                           满分5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第22分项“发动机实训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10点内容进行评标现场演示并结合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评定等级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2分):演示情况一般;

二档(2.1~4分):演示情况良好;

三档(4.1~5分):演示情况优秀;

5、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原为:“2015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开标”,现更改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开标厅开标。”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原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开标厅”。

7、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 2015年8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8、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原为:“2015年8月11日下午17时30分”,现更改为:“2015年8月14日下午17时30分”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小辉,1867739613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桂艳,0773-285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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