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及澄清
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补充说明及澄清
一、招标人:泰安市东岳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566号
联系方式:0538-6221070
二、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
项目经理:陈绪静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传真:0538-6237707
邮箱:ruitaizhaobiao@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T-153
四、工程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15-007552-0908-075j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23日
六、补充说明内容:
6.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其他要求补充如下: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以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将相关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且应保证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性。
6.2、按泰建发【2014】121号文要求,本监理服务加入关于绿色建筑的管理措施,本工程绿色建筑设计星级标准:★★。
6.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监理大纲评分因素补充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 标准 | |
2.2.4(1) | 监理 大纲 | 。。。。。 | 。。。 |
节能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绿色建筑、扬尘专项治理的管理措施 | 0-3.5 | ||
。。。。。 | 。。。 |
6.4、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2废标条件补充如下:
4.2.1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复制或者进行数据导入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或者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
七、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款截止日期:2015年8月11日16时00分(汇票、支票必须开标前到帐);按照泰建招发[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在2015年8月11日16:00前,需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送至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将清晰扫描件发送至ruitaizhaobiao@163.com。
现澄清如下: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5年8月17日16时00分(汇票、支票必须开标前到帐);按照泰建招发[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在2015年8月17日16:00前,需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送至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将清晰扫描件发送至ruitaizhaobiao@163.com。
八、其余内容不修改。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补充说明及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回执单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上述关于“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及澄清”的内容,共 2页(含本页),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完全理解并同意该澄清内容。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经办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