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关于宁海县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9)的修改通知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9)现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79页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表中第182项中:“ 3、面料:日本进口酒红色蛋白皮。”现修改为“3、面料:高级专用布料,阻燃,耐磨,防褪色,颜色选用酒红色。”。 二、招标文件第95页视听椅材质说明中:“ 3、面料:日本进口酒红色蛋白皮。”现修改为“3、面料:高级专用布料,阻燃,耐磨,防褪色,颜色选用酒红色。” 三、招标文件第82页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表中第192项中:“外贴三聚氰胺板,本体颜色浅榉木色。钢制四脚椅脚,简洁稳重。”现修改为:“外贴三聚氰胺板,本体颜色浅榉木色。木制四脚椅脚,简洁稳重”。 四、招标文件第95页员工餐桌椅材质说明中:“外贴三聚氰胺板,本体颜色浅榉木色。钢制四脚椅脚,简洁稳重。”现修改为“外贴三聚氰胺板,本体颜色浅榉木色。木制四脚椅脚,简洁稳重”。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修改通知后,将回执单于2015年8月10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2、65131831。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30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9)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