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三龙保障房六期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GXWZZC2015-G1-0002-YL更改通知(二)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三龙保障房六期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5年4月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三龙保障房六期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2、原项目编号:GXWZZC2015-G1-0002-YL(YLWZG20151003-WZ)
3、首次公告日期:
4、原信息发布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wuzhou.gov.cn(梧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uzhou.gov.cn:8090/zfcgw(梧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更改及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4页“16、价格调整”原为:
“本合同价款采用实际发生工程量由发包方、监理方签订,按实结算,结算依据按当月信息价确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设计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它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预算包干费按定额直接费的0-3.0%计取,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财政评审报告中有相同细目的按财政评审报告中单价下浮5%进行结算,财政评审报告中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财政评审报告中单价下浮5%结算;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下浮5%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并经梧州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②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现更改为: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施工期内,不因物价(含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而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基准日后,不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量费用发生增减而予以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三、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联系人:梁洁华
电话: 0774-3859935 传真: 0774-3859930
2、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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