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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专项规划》项目设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补遗(项目编号=垫政采竞[2015]13号)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专项规划》项目设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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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专项规划》项目设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编号: 垫政采竞[2015]13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15年07月29日
采购人名称: 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林巧
联系电话: 023-74503988
澄清事项:  

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专项规划》项目设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补遗

 

拟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专项规划》项目设计采购项目(垫政采竞[2015]13号),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的特定资格条件中第一条:“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五年以上”修改为“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并在重庆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五年以上”。

特定资格条件中第二条“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担任住建部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规划师,具有15年以上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至少三个及以上消防规划项目负责人。”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规划师,具有15年以上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至少三个及以上消防规划项目负责人。”

 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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