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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环境监理采购《采购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石狮市垃圾转运站设备改造及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FCG201507178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6日

变更日期:2015年08月14日

 

变更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同意“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环境监理采购[采购编号:YFCG201507178]”项目《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采购文件》中以下内容取消:1、第5页第3条第3.5款“3.5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垃圾处理类项目监理业绩。”;2、第10页第6)条“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项目本身特点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3、第17页第15.3条“投标人有效的环保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4、第17页第15.8条“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垃圾处理类项目监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共4项要求取消。

二、《采购文件》以下内容修改:1、第11页第3.1条修改为“对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施工方撤场后场地清理情况、生态恢复、耕地补偿等情况进行调查汇总,试运营期必要的监测费用由甲方或代建单位承担。”;2、第17页15.4条修改为“福建省环保厅公示的环境监理资格证明资料;”;3、第26页第17条修改为“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环境保护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4、第P26页第20条修改为“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乙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甲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收费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5年8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延期至2015年8月14日15:30时(北京时间)。

四、《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石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狮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839382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饶先生(0595)22988718、2813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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