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修改公告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DXCG2015-06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应采购人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作出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
1、原招标文件中序号第4的“最大输出平均功率:≥75 W”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2、原招标文件中序号第5的“最大单脉冲能量:≥4.2J;可调 ;步进0.1 J”修改为“最大单脉冲能量:≥4.5J;”
3、原招标文件中序号第6的“最大重复频率:≥40Hz;可调 ;步进1 HZ”修改为“最大脉冲频率:≥42 Hz;”
4、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序号第7的“低脉宽时,激光峰值功率可达10000W以上,冲击力强,可以针对坚硬大的结石。高脉宽时,峰值功率低,适用对结石细化处理及组织的汽化切割。”
5、原招标文件中序号第21的“在国内泌尿外科有广泛用户群体;国内用户大于等于500家”修改为“在国内泌尿外科有广泛用户群体;广东省内用户大于15家;”
6、增加技术参数“激光器路数:3个;”
7、增加技术参数“电源要求:220V±22V;50HZ±1HZ;输入功率:≤4.5 KVA;”
8、增加配置要求:
① 医用钬激光治疗机主机 1台
② 电源连接线 1根
③ 脚踏开关 1套
④ 600um激光光纤 1根
⑤ 365um激光光纤 1根
⑥ 光纤切割器 1把
⑦ 光纤剥削器 1把
⑧ 激光防护眼镜 1付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评分细则附表”的技术部分:“根据投标人对标示“▲”符号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的,扣10分。最高扣至该项得0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对标示“▲”符号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的,扣15分。最高扣至该项得0分。”
●本项目的其他采购要求均无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与该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
●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63-8661818。
传真:0763-8661818。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万小姐。
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63-8679187。
传真:0763-8679187。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沿江东路37号。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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