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区(狮山片区)市政专项规划整合澄清公告
佛山高新区(狮山片区)市政专项规划整合澄清公告
现对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0日公告的编号为GXQ-2015G01的佛山高新区(狮山片区)市政专项规划整合内容作以下澄清:
1、 有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采购文件中第23页18.1节“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投标一览表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而第40页“……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存在矛盾,请明确投标文件的具体数量”,现对该疑问作出澄清:第40页的内容更正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有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采购文件“附件4 商务响应性评审标准”表中提及的“类似项目”如何理解?”,现对该疑问作出澄清:“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的项目业绩。
3、 有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开标时是否需要提交各种证书、合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现对该疑问作出澄清:开标时不需要提交各种证书、合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
4、 有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采购文件第39页1.2、1.3的自评表的第四栏“自评分”是根据投标单位的安排来直接打出分数吗?比如商务部分自评表里面有项目总负责人、投标单位要是满足专业及教授级高工和注册资格证书的就可以写6分,是这样吗?要是这样那技术部分的分数怎么权衡?”,现对该疑问作出澄清:“自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标准自行填写,该“自评分”只作为投标人自评参考,不作为评标专家评审打分的依据。
5、 有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采购文件P48、P52页的“2、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及“1、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请明确体下是说明那些内容:是指采购文件第8-14页的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及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吗?”,现对该疑问作出澄清:采购文件第48页的“四、商务部分的“2、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按照采购文件第8页的“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内容逐项回应;第52页的“五、技术部分”的“1、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按照采购文件第10页的“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内容逐项回应。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 开标评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 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11日16:00 时前到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原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局
联系人:臧鸣飞 电话:0757-8668208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嘉琳 电话:0757-86300101
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81988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局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