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国专中心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及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南安市国专中心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QZT2015-2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4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24日
变更事项:
我司现对“南安市国专中心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QZT2015-26】”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9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5年 8月19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P1: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5年 8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P4:7、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8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不接受现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账号信息详见“投标邀请”)。
现修改为:“P4:7、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3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不接受现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账号信息详见“投标邀请”)。
3、 原招标文件“P5:1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月19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P5:14、开标时间:2015年 8月19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P5:1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P5:14、开标时间:2015年 8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P8:(1)递交样品截止时间:2015 年8月19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前”
现修改为:“P8:(1)递交样品截止时间:2015 年8月14日 9:00 时(北京时间)前”
5、原招标文件“P15:17.4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17:30时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P15:17.4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8月13日下午17:30时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安市国专中心小学
采购人地址:南安市国专中心小学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老师138607646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小姐0595-2801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