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关于船舶中修(中国渔政35400船及中国海监8028艇维修)(2015-ZS046)公开招标项目的更改通知书
作者: 发布于:2015-07-25 11: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接采购人通知,将招标文件资格性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次维修项目相应级别的(包括钢质以及玻璃钢)船舶制造或维修资格,应提供船舶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及船舶生产资格证书有效复印件(行政管理部门或渔业船检部门出示的足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级别的船舶生产资格亦可)”调整为“2.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次维修项目相应级别的(钢质或者玻璃钢)船舶制造或维修资格,应提供船舶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及船舶生产资格证书有效复印件(行政管理部门或渔业船检部门出示的足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级别的船舶生产资格亦可)”。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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