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等办公用品及办公楼电梯玻璃梯道工程、平邑县实验小学课桌椅及教室多媒体等、平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餐厅排烟设备及提升井提升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1、采购人名称: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地 址:平邑县朝阳路路西首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539-4291127
2、采购人名称:平邑县实验小学
地 址:平邑县莲花山路239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39-2992001
3、采购人名称:平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平邑县朝阳路与240省道交汇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9-421301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鑫一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新方嘉园5号楼2单元1102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39-2052576
三、项目名称: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等办公用品及办公楼电梯玻璃梯道工程、平邑县实验小学课桌椅及教室多媒体等、平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餐厅排烟设备及提升井提升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PY2015CG12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7月23日
六、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15个包:
第一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一宗;
第二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教师办公隔断、办公家具一宗;
第三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床一宗;
第四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会议室椅及配套设施一宗;
第五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空调一宗;
第六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观光电梯的玻璃梯道一宗;
第七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网上阅卷系统一宗;
第八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宿舍安防系统一宗;
第九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教室多媒体系统一宗;
第十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电子屏一宗;
第十一包:平邑县实验小学绿板、电子白板、教师办公用电脑、音响系统、电子显示器等一宗;
第十二包:平邑县实验小学办公隔断、作业橱、办公椅、学生课桌凳等一宗;
第十三包:平邑县实验小学空调、直饮机、照相机等一宗;
第十四包:平邑县实验小学功能室配备钢琴、绘画台、实验台等一宗;
第十五包:平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餐厅排烟设备及提升井提升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属合法单位,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本地化服务能力;
3、第一包至第十包(第六包除外)须具有所投品牌生产厂家本地合法代理权;
4、第六包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0日每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介机构办公区;
3、方式:第一包至第十包(第六包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厂家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第六包: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第十一包至第十五包: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现场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现变更为: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17个包:
第一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A一宗;
第二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课桌凳B一宗;
第三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教师办公隔断、办公家具一宗;
第四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床A一宗;
第五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床B一宗;
第六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会议室椅及配套设施一宗;
第七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空调一宗;
第八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观光电梯的玻璃梯道一宗;
第九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网上阅卷系统一宗;
第十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宿舍安防系统一宗;
第十一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教室多媒体系统一宗;
第十二包: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电子屏一宗;
第十三包:平邑县实验小学绿板、电子白板、教师办公用电脑、音响系统、 电子显示器等一宗;
第十四包:平邑县实验小学办公隔断、作业橱、办公椅、学生课桌凳等一宗;
第十五包:平邑县实验小学空调、直饮机、照相机等一宗;
第十六包:平邑县实验小学功能室配备钢琴、绘画台、实验台等一宗;
第十七包:平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餐厅排烟设备及提升井提升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属合法单位,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本地化服务能力;
3、第一包至第十二包(第八包除外)须具有所投品牌生产厂家本地合法代理权;
4、第八包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每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介机构办公区;
3、方式:第一包至第十二包(第八包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厂家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第八包: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第十三包至第十七包: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现场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其他内容不变。
七、本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39-205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