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安检器材租赁项目(第一标段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安检器材租赁项目(第一标段设备租赁)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电话:65223229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坤、胡晓明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16日
变更事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变更
3、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变更
变更内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15年8月6日9时30分”变更为“2015年8月10日9时30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15年8月3日16时00分”变更为“2015年8月6日16时00分”。
3、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变更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4、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目未获得批准,故租赁货物不允许为进口产品。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中取消第3项安检门“3.3其他要求”中“ 每个安全门配3把手持金属探测器、足量的电池”的要求及第8项车检系统“8.8其他要求”中“每套车底检查系统配2个手持车检镜”的要求;技术需求第4项手检器中增加“4.4其他要求:配备足量电池”的要求。
原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与本补充文件(二)有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内容,以本补充文件(二)为准。
其他条款按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 北京市公安局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安检器材租赁项目(第二标段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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