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所需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补遗)(项目编号=JBZFCG-GK-2015-055)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1:33: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所需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补遗) |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所需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采购编号: | JBZFCG-GK-2015-0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07月17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经办人名称: | 孙伟 | 联系电话: | 67563793 | 澄清事项: | 各位投标供应商: 一、本项目文件中以下履约金处金额均修改为中标金额的5%: 1、第9页 原文件“(二)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合同签订前向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书一份,并同时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修改为: (二)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书一份,并同时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2、第21页 原文件“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书一份并同时缴纳中标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将合同交至交易中心承办人处鉴证,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至公司基本账户。” 修改为: 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书一份并同时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将合同交至交易中心承办人处鉴证,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至公司基本账户。 三、本项目标书以此次为准,请下载。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告 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 2015清扫保洁招标文件(7.23).doc 港城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要求(附件)7.3.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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