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变更公告
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变更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68号的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现变更为: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3 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报名时间变更为:2015年 7月20日至2015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夹津口镇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 话:13592676505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