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疾控中心水质、公共场所现场监测设备购置补遗公告(一)
作者: 发布于:2015-07-23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澄江县疾控中心水质、公共场所现场监测设备购置
补遗公告(一)
一、采购编号:YXDD2015-ZB0713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澄江县疾控中心水质、公共场所现场监测设备购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17日
四、更改事项如下:
1.对原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或产品代理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二级代理,须提供上级别的授权代理证明,上级别的授权证明须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能转授权的代理,转授权无效;
1.3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到当地检察院对企业进行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记录查询情况);
1.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一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2. 报名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
2.1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7月29日17:30时(周六、周日除外);保证金递交时间延长至2015年8月6日16:30时。
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7日09:30 时。
3.投标单位按修改后的资格要求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一份到报名现场,其余未尽事宜,详见原公告。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志武
电话(传真):0877-2026917。
采购人: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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