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采购更改通知函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对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采购更改通知函
各投标商: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编号[ZC(2015)057GK-1]招标文件进行更改,并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更改通知将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20页中采购要求2.2技术要求第二条款为“※(2)……制冷额定功率的正负偏离应在5%以内(含5%)……”;现更改为“※(2)……室外机制冷额定功率不得超过招标货物一览表额定功率最大值的5%(含5%)……”。
2、招标文件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下载时间延长至[(
3、原“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定于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5年8月6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
4、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