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交通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受河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其交通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560
2、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要求 | 采购数量 | 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
A包 | 交通事故现场预警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172(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
B包 | 交通事故现场信息采集绘制系统 | 37(套) | ||
C包 |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系统 | 39(套) | ||
D包 | 移动雷达测速仪 | 43(台) | ||
E包 | 酒精测试仪 | 237(台) |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关服务的经营内容;
(3)投标人如不是产品制造商,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适用);
(4)近三年(2012-2014)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29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路8号紫荆山宾馆2号楼四楼会议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路8号紫荆山宾馆2号楼四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1138
招标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编:450002
联系人:危先生
电话:0371-69136955
传真:0371-69131088
监督人:河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刁先生
电话:0371-6588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