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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恐龙馆外主体装饰项目施工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变更】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恐龙馆外主体装饰项目施工工程已经由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恐龙馆外主体装饰项目施工工程

2.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ZY-07

3.建设地点:汝阳县刘店恐龙园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    期: 60日历天 

6.投资规模:约450万元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及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6)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7)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07月20日至201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日报大厦7楼715室

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出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720号至2015年72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标段(中标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08  131500

接收地点: 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2楼西会议室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2楼西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15896606116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137980625

、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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