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空调租赁项目”(招标编号:2015-FZSG179)项目招标内容更改通知
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就“空调租赁项目”(招标编号:2015-FZSG179)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合 同 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租赁数量(台) | 最高限价(元) | 备选品牌 | 备注 | |
单价 | 合计 | ||||||
一 | 空调租赁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200 | 每台空调每年的租赁单价最高限价为400元 | 3840000 | 松下、三菱、格力、海尔、美的 | 含安装及维护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67000.00) | |||||||
安装地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连江潘渡校区) | |||||||
交货时间: | |||||||
租赁期限:2015年9月——2023年7月(8个制冷热周期)。 | |||||||
付款方式:每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当年的租金。 |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必须进行完整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制造、包装、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安装、金刚钻洞、外机铁架、垃圾清理、验收、检验、利息、维保、维修、税金等费用。如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本次空调租赁数量系根据初步需求统计,与实际使用量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投标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增减,具体租赁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产品的具体产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能效比、功耗、噪声、数量及单价等。 5、投标总价=每台租赁空调每年的租赁投标单价*租赁数量*租赁期限。 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应确保无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
2、招标文件第22页第四大点服务要求第1小点更改为:中标人应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的当天领取中标通知书,第二天与招标人联系召开施工预备会。三天内进场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必须保证在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二、 项目名称:空调租赁项目
三、 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25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