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澄清公告(二)
一、澄清事项 (一)P55技术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评分标准: 原文为: 项目负责人职称(3分) 土地资源管理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 其他(得0分)。 澄清为: 项目负责人职称(3分) 土地资源管理、城市规划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 其他(得0分)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至2015年8月6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变更为: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15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2.1 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与本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二)》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阮先生
电话: 020-83630113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阮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63011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赵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8364282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642820-864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罗灼熙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64282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