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兴隆县2015年李家营片存量小流域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兴隆县2015年李家营片存量小流域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XLZC[2015]11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7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21日
变更事项:
更正事项一:招标公告中“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第一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
3.5.1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厂家授权经营委托书原件;
3.6 第二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
3.6.1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厂家授权经营委托书原件;
3.7 第三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
3.7.1 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外省企业提供);
3.7.2 进冀、进承企业项目投标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外省、外市企业提供);
3.7.3 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书(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7.4 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7.5 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的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具备同类的施工经验;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第一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
3.5.1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厂家授权经营委托书原件;
3.6 第二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
3.6.1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厂家授权经营委托书原件;
3.7 参加第三标段投标的必须是专门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标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事项二:
原招标公告中第7条特别提示“7.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7.2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或无违法情况证明。
7.3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7.4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变更为“7.1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更正事项三:
第三标段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项资格后审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5、进冀、进承企业项目投标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6、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书(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7、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8、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的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具备同类的施工经验;
9、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变更为:
“资格后审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原件于开标现场出示。”
更正事项四:
第三标段“附件1评标方法中第3条:技术部分评审中第(4)项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如表:
序号 | 评分标准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 平面布置 | 9 | 科学合理 | 6-9 |
较科学合理 | 4-6 | |||
一般 | 3-4 | |||
缺项 | 0 |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术措施 | 12 | 科学合理 | 9-12 |
较科学合理 | 6-9 | |||
一般 | 3-6 | |||
缺项 | 0 | |||
3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2 | 科学合理 | 8-12 |
较科学合理 | 5-8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4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措施 | 11 | 科学、可靠、可行 | 8-11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5-8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 | 14 | 科学、可靠、可行 | 9-14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6-9 | |||
一般 | 3-6 | |||
缺项 | 0 | |||
6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 3 | 科学合理 | 2-3 |
较科学合理 | 1-2 | |||
一般 | 0.5-1 | |||
缺项 | 0 | |||
7 | 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 | 5 | 科学、可靠、可行 | 4-5 |
较科学、可靠、合理 | 3-4 | |||
一般 | 2-3 | |||
缺项 | 0 | |||
8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8 | 素质、资历高 | 7-8 |
素质、资历较高 | 5-7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9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 使用计划 | 10 | 科学、可靠、可行 | 9-10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5-9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10 | 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 | 8 | 科学、可靠、可行 | 7-8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5-7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没有 | 0 | |||
11 |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 8 | 科学、可靠、合理 | 7-8 |
较科学、可靠、合理 | 5-7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变更为下表:
序号 | 评分标准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 平面布置 | 9 | 科学合理 | 6-9 |
较科学合理 | 4-6 | |||
一般 | 3-4 | |||
缺项 | 0 |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术措施 | 12 | 科学合理 | 9-12 |
较科学合理 | 6-9 | |||
一般 | 3-6 | |||
缺项 | 0 | |||
3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2 | 科学合理 | 8-12 |
较科学合理 | 5-8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4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措施 | 11 | 科学、可靠、可行 | 8-11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5-8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 | 14 | 科学、可靠、可行 | 9-14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6-9 | |||
一般 | 3-6 | |||
缺项 | 0 | |||
6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 3 | 科学合理 | 2-3 |
较科学合理 | 1-2 | |||
一般 | 0.5-1 | |||
缺项 | 0 | |||
7 | 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 | 5 | 科学、可靠、可行 | 4-5 |
较科学、可靠、合理 | 3-4 | |||
一般 | 2-3 | |||
缺项 | 0 | |||
8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6 | 素质、资历高 | 5-6 |
素质、资历较高 | 4-5 | |||
一般 | 2-3 | |||
缺项 | 0 | |||
9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 使用计划 | 8 | 科学、可靠、可行 | 7-8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5-7 | |||
一般 | 3-5 | |||
缺项 | 0 | |||
10 | 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 | 6 | 科学、可靠、可行 | 5-6 |
较科学、可靠、可行 | 4-5 | |||
一般 | 3-4 | |||
缺项 | 0 | |||
没有 | 0 | |||
11 |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 4 | 科学、可靠、合理 | 3-4 |
较科学、可靠、合理 | 2-3 | |||
一般 | 1-2 | |||
缺项 | 0 | |||
12 | 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的业绩,具备同类的施工经验 | 10 | 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10分 | 10 |
没有 | 0 |
更正事项五:
第三标段文件中“附件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如表: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有效营业证照 | 年检合格,营业证照的法人名称和申请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 正在办理年检或其它原因的需要出示发证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 |
2 | 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 有效文件 | 外省企业提供 |
3 | 进冀、进承企业项目投标 备案书 | 有效文件 | 外省、外市企业提供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 签署授权委托书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一致 |
5 |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一致 |
6 | 建设行政相对人 守法情况证明书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
7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 提供,并在有效期内 |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
8 | 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的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 提供,符合本文件要求,具备同类的施工经验 | 要求提供合同原件 |
9 | 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付款单位出具的交款凭证 |
变更为: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有效营业证照 | 年检合格,营业证照的法人名称和申请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 正在办理年检或其它原因的需要出示发证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 签署授权委托书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一致 |
3 |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一致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书面声明 | 提供,并在有效期 | 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或公司自己提供的书面声明 |
5 | 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付款单位出具的交款凭证 |
更正事项六: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中央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海明158332676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明月1890324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