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枪弹一体柜及枪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枪弹一体柜及枪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7-ZCT150731-395/J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16日
四、响应截止日期:2015年7月29日14时30分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
3、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4、供应商应具备自行研发并原始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具备技防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等级确认登记证。
四、获取谈判文件
1. 时间:2015年7月17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时间:2015年7月29日14时00分至2015年7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开启)时间
1.时间:2015年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
3、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具有承建县级公安机关枪弹库二级防护标准要求的施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21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时间:2015年7月30日09时00分至2015年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付主任/郭队长 联系方式:13806350762/188063580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曹真真 联系方式:0635-5055390/18663576936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