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达西路交光明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的澄清答疑及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2015年7月20日收到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贺州市八达西路交光明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项目编号:HZZG2015工字79号)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为3.6.5存在疑问的招标文件澄清函,经我单位复核,现就以上问题作出如下澄清答疑,并进行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6.5中的原内容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6.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三册,分别为 1、 资格审查部分 2、商务标部分 3、技术标部分和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4、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现更正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6.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四册,分别为 1、资格审查部分 2、商务标部分 3、技术标部分 4、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5、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招标人: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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