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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5年平南县(平南镇、同和镇)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改及上限控制价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1: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2015年平南县(平南镇、同和镇)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改及上限控制价的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2015年平南县(平南镇、同和镇)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XJTG[2015]022)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补充更改:

1.  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

   A标段:人民币陆佰肆拾伍万肆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肆分(¥6454774.14

   B标段为: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壹仟壹佰肆拾贰元陆角(¥1931142.6

2、原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7页)原条款要求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分标,A分标为平南县平南镇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其中平南县平南镇中学,建设公租房60套,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平南县平南镇第三中学,建设公租房50套,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平南县平南镇中心小学,建设平南镇平田小学公租房20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设平南镇盆塘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现更改为A标(1)平南县平南镇中学,建设公租房60套,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2)平南县平南镇第三中学,建设公租房50套,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3)平南镇平田小学公租房20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4)平南镇盆塘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5)建设平南镇罗新小学公租房16套,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6)建设平南镇西村小学公租房16套,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

3、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中原条款内容为:“开户银行:平南县家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南信用社”,现更改为“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南信用社。”

4、原要求工期为:A分标195日历天,定额工期230日历天;B分标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为71日历天;现更改为“建设二层120天,建设三层为150天,建设四层为180天,建设五层为210天,建设六层为240天。”

5、原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1合同价格形式原内容为:“(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现更改为“总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按图施工确定。

请按以上通知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张股长                       

电  话:0775-7828831                  

地  址:贵港市平南县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姐

电  话:0775-7855608

传  真:0775-7855608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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