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家属院节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0: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家属院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家属院节能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48,项目编号:SDZDGL-201507-009)有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提疑问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70页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标注的暂列金额(按15%考虑)与招标控制价中不符,以哪个为准?
答复:招标文件第70页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标注的暂列金额(按15%考虑)改为暂列金额(无),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5年7月20日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答疑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执单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
回 执 单
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方已收到贵公司关于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家属院节能改造项目答疑的通知,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通知内容,特此回执。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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