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对昆明市审计局“聘请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资格选择”公开招标项目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按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的税票”的表述,修改为“须提供按营业收入向云南省范围内的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的缴款凭证,或提供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或征税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如企业有补缴税金的情况,则需同时提供补缴税金的缴款凭证。”。
二、招标文件中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的资质证书。”的表述修改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所有须提供“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表述修改为“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四、招标文件第2页、第39页表格中第9项、第10项要求提交的资料须对应评分标准中的第③项、第②项提供。
五、“评分标准”第⑤项修改为“造价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或者造价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在最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年承担不少于3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业务合同签订的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得2分。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作为联合体承担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业务合同(如业务合同是以联合体牵头方与甲方签订的,还需同时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两家公司作为联合体承担项目的文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评分标准”第⑥项修改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参与县级以上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项目被州市级以上国家审计机关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被评为表彰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5分;州市级以上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对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评选表彰的,每获得表彰一次得1 分,得满3分为止。(注:须提供审计机关表彰决定、证书或通知等证明性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评分标准”第⑥项“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参与……”是指获得优秀审计项目或被表彰的项目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及中介机构受到专项评选表彰的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
八、“评分标准”第⑦项修改为“企业综合实力情况(资信、经营状况、办公条件、本地化服务)分三个档次:良好以上得满分5分,满足要求得3分,较差得2分。”
九、“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是指审计机关和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委托或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并在业务合同中明确委托或聘请事项为:对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相关内容。
十、“评分标准”第②至⑥项“注:须提供……”中以顿号分隔的几种材料需全部提供。
十一、供应商委托其分支机构以供应商的名义参与投标的,需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部分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四)。
并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五中增加提供供应商对其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如下:
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分支机构名称)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昆明市审计局“聘请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资格选择”(昆采公2015334027)投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事宜;中标后,代表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入围合同,签订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聘请协议,出具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所需的业务文书,处理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所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 权 人: (盖法人鲜章)
法定代表人: (手工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分支机构: (盖单位鲜章)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注:本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中除去需要投标供应商填写的空栏以外,其余的条款不得修改,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投标文件不合格。提交公证员查验的原件使用手工签字和盖单位鲜章。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