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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平南县(大新镇大黎小学、寺面镇卫生院、大坡镇卫生院、大新镇卫生院、马练瑶族卫生院)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补充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9: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2015年平南县(大新镇大黎小学、寺面镇卫生院、大坡镇卫生院、大新镇卫生院、马练瑶族卫生院)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JJZ-2015-GX-0512],有关内容作如下补充更改

一、       本项目的总工程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伍佰柒拾肆万肆仟肆佰叁拾贰元伍角壹分(¥5744432.51

A标段为:人民币叁佰零玖万伍仟柒佰贰拾玖元零壹分(¥3095729.01

B标段为: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捌仟柒佰零叁元伍角(¥2648703.50

二、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723日上午930分整”,现更改为“2015725号下午300分整”。

三、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A标段: 180 日历天,B标段:150日历天

现更改为:建设大新镇大黎小学公租房建筑层数五层的工期为210日历天;

建设寺面镇卫生院公租房建筑层数五层的工期为210日历天;

建设大坡镇卫生院公租房建筑层数四层的工期为180日历天;

建设大新镇卫生院公租房建筑层数五层的工期为210日历天;

建设马练瑶族乡卫生院公租房建筑层数六层的工期为240日历天;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0.4条款承包方式原为“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现更改为“综合总价包干”

五、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为“无”;现更改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是现金或银行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资格。

    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招标文件等内容,结合企业本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南县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胖岭龙珠别墅3135号(市人事局斜对面)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人:小党

电话:0775-7828831                             联系电话:0775-4358264  

     日期:2015 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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