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樵纺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澄清说明
现对2015年7月3日公告的编号为2015樵采(采购)035号的佛山市南海区樵纺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9页“4.3.1柴油机”(1)结构型式:V型十六缸,四冲程,涡轮增压。修改为:(1)结构型式:V型十二缸或十六缸,四冲程,涡轮增压。
2、招标文件第9页“4.3.1柴油机”(5)排量:≥50L。修改为:(5)排量:≥45L。
3、招标文件第9页“4.3.1柴油机”(6)缸径*行程:159mm*159mm。修改为:本项不作具体要求,“缸径*行程”由投标单位根据所投设备进行具体填报。
4、关于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得5分,没有得0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评审项的解析说明:根据本项目的采购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承担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组的购置及安装工作,并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设置本项资质评审,是为了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来完成设备的安装,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5、关于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获得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有得3分;无得0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审项的解析说明:《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是由企业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证书,并不属于任何协会或第三方机构发布的证书,具有官方权威性。设置该项评审条款,是对投标单位及所投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评审,符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要求及优选采购的政策要求。
6、本项目的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07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5年8月04日15时00北京时间)。
8、开标评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改为:2015年7月31日24:00 时前到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原招标文件与澄清说明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说明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佛山市南海区樵纺有限公司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