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昆明边防检查站执勤现场验证台智能改造建设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2: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昆明边防检查站执勤现场验证台智能改造建设项目;
2.3建设目标(1)建设联合查验:实现查验现场前后台业务指导、联动报警功能、指挥调度功能;(2)建设登机牌扫描系统:实现前台录入中航班信息通过扫描登机牌自动提取;(3)建设口岸限定区域人员管理系统:对所有经边检机关批准进入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查询、分类验放、统计比对;(4)建设出境航班旅客数量实时显示系统:实时掌握航班及旅客动。
2.4平台系统建设要求: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2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需提供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的设备有:①联合查验平台:平板电脑、证件高拍仪、加密基站、交换机、查检系统服务器;②登机牌扫描系统:三防二维扫描枪、扫描系统服务器;③口岸限定区域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电脑、照相输入设备、指纹机、打印机(A4纸张)、通行八角翼闸、系统服务器、交换机、摄像机、电磁门禁;④出境航班实时显示系统:55寸大屏显示、控制主机、交换机、系统服务器)。
3.3具有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产品设备和服务;具有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及能力。
3.4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3.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投标人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如是外地企业必须在昆明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⑤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6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三栋六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昆明边防检查站
联系电话:0871-67094111(转3022)
联系人: 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
联系电话: 0871-65420002
联系人:周焕萍
日期: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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